婚姻存续期股票收益,离婚后怎么分?
大家好,我是小编小美,今天为大家带来一个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小知识:股票收益如何分割?
随着经济的发展,股票早已成为很多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时,股票收益的分割也成为了一个常见且重要的争议焦点。
为了给大家答解惑,小美将从五个方面详细解答大家关于婚姻存续期股票收益分割的疑问。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 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的收益;
2. 知识产权的收益;
3.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4.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事编解释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以及一方婚前拥有的不动产,但婚后加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婚内购买的股票收益,不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一方婚前就购买了股票,并且在婚后未进行任何操作,该股票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
1. 协商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股票收益。协商的内容包括:是否分割股票、如何分割股票、分割比例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股票收益的分割方式进行约定。
2. 诉讼分割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分割股票收益。法院在分割股票收益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
1. 股票取得的时间和来源;
2. 股票收益的数额和比例;
3. 夫妻双方的过错程度;
4.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基准日,按照该基准日的股票市价折算成人民币,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在分割股票收益时,法院并不会死板地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股票取得的时间
如果股票是在婚前取得的,并且婚后没有进行任何操作,那么股票收益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 股票收益的数额和比例
法院在分割股票收益时,会考虑收益的数额和比例。一般来说,收益较多的一方会多分得一些。
3. 夫妻双方的过错程度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给有过错的一方一些财产。
4.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如果女方没有工作或者收入较低,法院可能会多分给女方一些财产。
1. 如何确定股票收益的价值?
离婚分割股票收益时,需要确定股票收益的价值。一般情况下,会以股票分割时的市价作为参考。
2. 如何分割股票?
实际分割股票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直接分割股票:如果股票数量较多,可以按照比例直接分割;
2. 变卖股票后再分割:如果股票数量较少,可以变卖股票后再按照比例分配现金。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隐匿股票收益,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且协议中约定了一方隐匿财产的处理办法,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追讨隐匿的财产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隐匿的财产。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会判决隐匿财产的一方返还相应财产。
大家是否还有关于婚姻存续期股票收益分割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小美将一一解答。也欢迎大家分享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建议,帮助更多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