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去法院提离婚,案件将如何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作为原告不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这个案件将会如何处理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是离婚诉讼的发起方。如果原告没有到庭参加开庭审理,法院会将其视为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放弃了继续进行离婚诉讼的权利,并且案件将被终止。


即使原告不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仍然有可能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在离婚案件中提出了反诉,并且原告没有到庭参加开庭审理,那么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这意味着即使原告不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仍然有可能获得判决结果。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意味着如果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被传唤到庭,并且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作为原告不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该案件将会被视为撤诉处理。即使原告不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仍然有可能提出反诉并获得判决结果。同时,在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