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取证后可以以聊骚内容起诉吗(婚外情诉讼需提交的证明主体资格证据)

婚外情取证后可以以聊骚内容起诉吗?


导语:婚姻,是一趟神圣而漫长的旅程,但总有一些人,在途中迷失了方向,堕入了婚外情的迷局。当丑陋的婚外情被揭开时,受伤的一方往往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在收集婚外情证据的道路上,却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和问。今天,我们就来一一盘问这些疑问,为你的维权之路扫清障碍。


聊骚内容能成为婚外情取证的有效证据吗?


聊骚,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种新型的婚外情沟通方式。与传统意义上的肉体出轨相比,聊骚虽然没有实际的肌肤之亲,但其中的露骨语言、暧昧情愫,足以让任何一个婚姻关系岌岌可危。当聊骚内容被曝光时,其效力自然也备受争议。


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聊骚内容是否可以作为婚外情取证的有效证据。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司法实践:在历年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聊骚内容的证据效力逐渐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认识:


聊天内容真实且明确的,可以作为婚外情取证的有效证据。如果聊天记录中包含了露骨的性暗示、出轨事实的详细描述等内容,则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的关系。


聊天内容模棱两可、不够明确的,不能作为婚外情取证的有效证据。如果聊天记录中只是包含一些暧昧的语言、亲昵的称呼等内容,则不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婚外情,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婚外情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


主体资格,指的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在婚外情诉讼中,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至关重要,它可以确定原告和被告是否具有配偶身份,从而决定诉讼的合法性。


所需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明婚外情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


结婚证:这是证明配偶关系最直接、最权威的证据。


婚姻关系证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可以证明配偶关系的存在。


户口簿:上面记载了配偶关系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明配偶关系的补充证据。


身份证:可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证据结合,可以进一步确定配偶关系的存在。


注意:如果当事人是非法同居关系,则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提起婚外情诉讼。


除了聊骚内容,还有哪些婚外情取证方式?


聊骚内容固然是可以取证婚外情的证据之一,但并非唯一的方式。为了更加全面、确凿地证明婚外情事实,还可以采取以下取证方式:


捉奸在床:这是婚外情的铁证,但是取证难度较大,需要做好收集证据的准备工作。


书面证据:包括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这些都是婚外情当事人出于愧疚、无奈等情绪写下的对自己行为的认罪书。


通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是婚外情当事人沟通交流的渠道,可以反映出双方的不正当关系。


照片、视频等: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可以作为婚外情取证的辅助证据。


证人证言:可以是婚外情当事人身边的亲朋好友、同事等,他们可以提供间接证据证明婚外情事实。


婚外情诉讼中常见的证据保全措施有哪些?


婚外情取证往往具有时效性,如果当事人不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很有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影响诉讼的顺利进行。常见的证据保全措施包括:


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对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进行公证,公证后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证据保全申请: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全证据,防止证据灭失。


自行提取证据并保存:可以通过拍照、录音、视频等方式自行提取婚外情证据,并妥善保存。


婚外情诉讼中,一方提供的证据不真实或不足,怎么办?


在婚外情诉讼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能会出现不真实或不足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由法院出面调查取证,收集更加充分、可靠的证据。


提供反驳证据:针对对方提供的证据,提出相反的证据进行反驳。


申请鉴定:对聊天记录、短信等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提出质,申请法院对证据进行鉴定。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对于婚外情取证和诉讼,你有什么独到见解或亲身经历吗?欢迎留言分享你的观点和想法,让我们共同探讨这个敏感而复杂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