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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子女没有超过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抚养权归母亲。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年龄达到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离异孩子抚养权归谁?
前言: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跟随妇女或男性,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担赡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双方的条件判断子女的所有权。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属于谁
离婚后,孩子的所有权,两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不能达成育儿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被消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孩子,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长大的。
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
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准则。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二、向法院起诉的过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当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地址;当事人为部门的,应当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当注明请求事项、起诉事实和原因,尾端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2、原告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法律主体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国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作为原告,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确认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借据、借据等)、收发凭证、往来信件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注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码。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实后,承办人应当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报当事人备案。
4、当事人办理必要手续并缴纳有关证据材料后,立案法院应当在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缴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如有困难,可在预付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缴申请。逾期未缴纳或者申请缓、减、免缴未经许可仍未预缴的,法院将根据自动撤诉判决。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开庭。当事人应当服从法院的任务安排,审结后到财务室清算诉讼费,多退少补。
夫妻离婚只要双方涉及孩子,就必须协商,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一般在两岁以下由女性抚养,只有协商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前言:1、两岁以下的孩子,以母亲直接养育为准则。2岁以下的孩子。、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不能就育儿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3、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自己的真实意愿。
1、离婚后,孩子一般属于谁抚养孩子
离婚后,孩子的所有权,两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不能达成育儿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准则。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离婚诉讼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不满两岁的子女。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要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之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问题,孩子不应该和母亲住在一起。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同意父亲直接抚养不满两岁的子女,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四十六条父母要求直接抚养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问题丧失生育能力;
(2)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显著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4)儿童生活有利于儿童的发展,另一方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得与儿童生活在一起。
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者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父母同意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
二、如何确定抚养费
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压力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赡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原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赡养费金额,参照上述比例。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家庭的子女是与父母生活还是与母亲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决定。双方同意离婚的,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注明子女与哪一方的生活。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一般法院将尊重其协议,除非双方同意抚养子女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应当尊重双方的协议。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儿童健康、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父母双方的育儿能力和育儿条件,妥善处理。
一、两岁以下子女抚养权问题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和女人住在一起。假设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和男人住在一起,并与男人住在一起
儿童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的,可以允许。
两岁以下的儿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随男性生活:
1、儿童患有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问题,孩子真的不能和女人住在一起。
二、两岁以上子女抚养权问题
1、优先选择女方有监护权的情况
妇女因其他问题做过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孩子和女人一起生活很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显著不利。
女人没有其他孩子,而男人有其他孩子。
孩子和女人住在一起,有利于孩子的发展,而男人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的疾病
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儿童共同生活。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
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女方生活的优先条件。
在收入稳定水平、收入差距小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男女双方的育儿条件,如果男方对收入稳定,
夫妻关系破裂有过错,如家暴、婚外恋等。
男人有不良习惯,如赌博、凶酒等不良习惯
男人有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
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男性
男性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
优先考虑男性有监护权的情况
人人平等,优先选择男性有监护权的情况同上,将女性、男性调换即可。
除上述情况外,十岁以上儿童的监护权问题还应注意儿童的建议。
三、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予以允许。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究竟该归谁?
在《诗经·小雅》一文中,《辽我》中有一句话:“父亲生我,母亲生我。”。给我动物,长我育我,照顾我,恢复我,进出我。”这意味着父母自孩子出生以来就承担着抚养孩子的义务。
抚养孩子有双重特点:一方面,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从孩子出生起,父母就为孩子付出了很多努力,喂养他们长大,教育他们懂事。另一方面,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当孩子长大后,他们会给父母带来无尽的快乐,这是夫妻和父母之间的情感桥梁。
正因为如此,子女监护权通常是夫妻离婚时的核心。那么,法院在判决监护权时通常会考虑哪些因素呢?
基本案情
张,老师,收入中等,在北京工作了十多年,但没有在北京定居。他的丈夫张,北京人,程序员,收入很高。张与张的婚姻破裂,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状。双方就女儿王晓的监护权发生了争执。张声称他的收入比张更丰富。如果孩子们跟随自己的生活,将来可以直接进入北京,享受北京的教学优势,孩子们在经济上比跟随张更富有。
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婚姻家庭解释(1)》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诉讼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不满两岁的子女为准则。但如果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她也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对于8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图。
在决定双方育儿能力和育儿意向的基础上,法官与9岁的王小进行了独立沟通,王小表示愿意与母亲共同生活,日常生活由张和母亲照顾;父亲张沉迷于网络游戏,忽视了王小的关注。
法院认为,虽然张在经济上比张有更多的优势,但抚养孩子不仅是经济上的给予,而且是长期的陪伴和教育。充分考虑到王小现在一直和张和他的母亲住在一起,张作为一名教师,在教育孩子方面有一定的专业优势。从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来看,监护权判决属于张,同时规定了张的探视时间,保护了张的探视权。
法官说法
法院在审理抚养权案件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两岁以下,以监护权判给女方为准则,方便母亲照顾孩子。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征求自己的意见,这是法院判决监护权的重要参考。
2、夫妻经济状况。经济形势主要考虑是否能为子女提供稳定的住房、良好的教育环境和良好的物质条件。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考虑经济因素的出发点也是保护子女权益,因此经济因素不是重要因素。本案是在衡量经济因素等因素后,对子女的监护权进行判决。
3、孩子的成长环境。法院在判决监护权时,会尽量保持孩子原有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例如,如果一个男人长期出差,孩子长期由女人抚养,法院将重点判决孩子的监护权属于长期抚养孩子的一方。这是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避免过分关注经济因素对妇女产生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夫妻离婚对子女的影响,充分考虑哪一方能为子女提供充满关怀、激励和良好陪伴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