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配偶申请离婚需要什么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嘿,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万能小编,今天咱们来聊聊现役军人配偶申请离婚的那些事儿。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如果真的走到离婚这一步,为了双方不留下遗憾,那就一定要掌握正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今天我们就来手把手带你们走一遍。


现役军人配偶申请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为了办理离婚,现役军人配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现役军人配偶申请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序号 资料名称
1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免费提供)
2 结婚证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 军人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4 军人配偶居住地常住户口簿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5 军人的《离婚协议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6 军事法院或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7 双方《离婚协议》
8 其他与离婚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财产分割协议、抚养权协议等)

在申请离婚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提交材料至军人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 离婚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军人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出具机关。


3.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军人或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4. 对于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或下落不明的,军人配偶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


5. 离婚后,军人配偶的户口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登记或迁出。


现役军人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如果现役军人一方不愿离婚,军人配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耐心沟通,争取军人一方理解和同意。


2. 分居满两年以上,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3.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军人配偶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


军人一方下落不明办理离婚怎么办?


如果现役军人一方下落不明,军人配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军人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公告寻找军人一方。


3. 聘请律师依法提起诉讼。


离婚后军人配偶享有哪些权利?


离婚后,军人配偶享有以下权利:


1. 要求军人一方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


2. 分割军人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3. 保留军人配偶的户口和住房福利。


4. 要求军人一方在婚内对配偶家暴、遗弃或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向其支付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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