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范的夫妻离婚起诉条件(夫妻双方的必要身份与关系要求)

民法典规范的夫妻离婚起诉条件

各位观众老爷们好,我是你们的法律小管家,今天来和大伙儿聊聊离婚那些事儿。想离婚并不容易,法律可是有明文规定的,不信?咱这就盘一盘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起诉条件。

想离婚,夫妻双方都得什么身份?

答: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

这个很好理解,离婚可不是随便一个人能提的,必须是结婚的那两位。旁人八卦他们的感情纠葛可以,但想上法庭告他们离婚,可没戏。

谈恋爱还不算,必须有证明才离婚?

答:没错,得有结婚证或事实婚姻

结婚证是板上钉钉的证据,没有它你就不是合法夫妻,甭想离婚。不过,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规定出台之前就同居的,那也算事实婚姻,一样可以打官司。

我跟他感情不和,行不行?

答:前提是必须分居满两年

感情破裂是离婚的重要理由,但不是一拍脑袋就能离的。民法典规定,如果不具备《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感情不和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提离婚。

对方重婚了,铁证如山,还不准离婚?

答:必须在六个月内起诉

重婚可是违法的!发现了证据要及时起诉,如果超过六个月再提出离婚,法院有权驳回你的请求。拖拖拉拉,只会让你失去争取权益的机会。

还有什么不能忽视的证据?

答: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你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婚姻已经无法维持,比如家庭暴力、赌博成瘾、吸毒不改等。这些证据可以是录音、证人证言、照片等,但记住,证据必须充分,不能信口雌黄。

各位亲,对于夫妻离婚起诉条件,你们还有啥问吗?欢迎留言讨论,你的观点就是我的动力!